楚天金報訊 據《中國經營報》報道 吳英的民事代理人藺文財日前披露,監獄方面已經把吳英的減刑建議上報到浙江省高院。浙江高院的工作人員證實已收到減刑建議書,正在依照內部程序處理。
  2012年5月21日,吳英因集資詐騙罪被浙江省高院終審判處死刑,緩期兩年執行。在終審判決之後,吳英在位於杭州的浙江女子監獄服刑。按照相關規定,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,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,如無故意犯罪,二年期滿以後,減為無期徒刑;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,二年期滿以後,減為25年有期徒刑。到現在,吳英在監獄服刑已二年期滿。吳英申訴的刑事代理律師朱建偉說,吳英在過去的兩年服刑期間,沒有故意犯罪也無重大立功,由死緩改判為無期應該只是時間問題。
  (原標題:吳英獄中申請減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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